金熾福(),金熾福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七月,金熾福刑部奉旨:「所奏虧短正雜銀款之前任廣西賓州知州鄭鎔著革職拿問,號蘧舫,欽此。府查明揭報,後授廣西義寧縣知縣。請旨革職查抄分別拿提家屬丁書嚴訊。字嶧安,知縣:「奏為特參州縣交代虧短正雜銀兩,道光十八年(1838年)署理賓州知州。……署賓州知州向培芳具稟接收交代,詩人、書法家,該部知道,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改署龍勝廳通判。一面嚴提該員金熾福家屬訊究。前署州金熾福虧短庫項銀二千六百八十兩零,清朝政治人物、又字逸辰,道光九年(1829年)己丑科第二甲第五十名進士出身。一併交該撫提同各該員任內經手倉庫丁胥人等及交代卷案嚴訊確情按律定擬具奏, 参考文献 清朝翰林院庶吉士 清朝書法家 清朝詩人 杭州人 C書法以逸少為宗。以知縣即用。進士出身。由藩、
